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000056號蘇惠澤、蘇惠哲、周蘇雪薇、蘇詵唲、蘇妍媚、蘇明美之裁定正本乙件。

字型大小: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4月22日
屏院昭民智字第112聲56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蘇惠澤、蘇惠哲、周蘇雪薇、蘇詵唲、蘇妍媚、蘇明美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49條第1項第3款、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聲字第56號變換提存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蘇惠澤、蘇惠哲、周蘇雪薇、蘇詵唲、蘇妍媚、蘇明美得隨時來院領取。

民事庭


書記官  劉毓如

  • 發布日期:113-04-22
  • 更新日期:113-04-22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