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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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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原訴字第000031號蔡波之撤回通知書、113年2月6日調查筆錄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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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4月26日
                    屏院昭民友字第111原訴31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蔡波之撤回通知書及113年2月6日調查筆錄
   影本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1條、第150條、第149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原訴字第31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撤回通知書及113年2月6調查筆錄影本各一件
           ,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民事庭
                 書記官  莊月琴


 

  • 發布日期:113-04-26
  • 更新日期:113-04-26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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