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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原訴字第000031號蔡波之撤回通知書、113年2月6日調查筆錄影本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4月26日
屏院昭民友字第111原訴31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蔡波之撤回通知書及113年2月6日調查筆錄
影本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1條、第150條、第149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原訴字第31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撤回通知書及113年2月6調查筆錄影本各一件
,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民事庭
書記官 莊月琴
- 發布日期:113-04-26
- 更新日期:113-04-26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