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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783號李岳霖(即李水卿之繼承人)之測量通知書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5月15日
屏院昭民友字第112訴78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李岳霖(即李水卿之繼承人)之測量通知書
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1條、第149條、第150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783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測量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
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19日下午2時30
分,前往現場勘測屏東縣萬丹鄉香社段1399、1400地號
土地。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民事庭
書記官 莊月琴
- 發布日期:113-05-15
- 更新日期:113-05-15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