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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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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79853號林婉葶、林宜芝及林光雄之拍賣通知(113年7月24日第一次拍賣)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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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27日
發文字號:屏院昭民執丁112司執字第79853號(委外案號:113屏金職未字第17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婉葶、林宜芝及林光雄之拍賣通知(113年7月24日第一次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79853號債權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林婉葶、林宜芝、林光雄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號:113屏金職未字第179號,聯絡電話:07-3351278未組。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7 日

民事執行處丁股書記官林依靜

  • 發布日期:113-07-02
  • 更新日期:113-07-02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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