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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3年度婚字第000088號阮氏鸞之開庭通知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3日
發文字號:屏院昭家濟113年度婚字第88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阮氏鸞之家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
知書各 1 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1款(
第150條)、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3年度婚字第88號離婚事件辦理。
二、應送達之家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
院書記官保管,被告阮氏鸞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三、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10日下午3時整,在本院家事
法庭(法院地址:屏東市棒球路9 號)開言詞辯論庭,被
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黃晴維
- 發布日期:113-07-03
- 更新日期:113-07-03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