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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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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3年度婚字第000088號阮氏鸞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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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3日
發文字號:屏院昭家濟113年度婚字第88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阮氏鸞之家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
   知書各 1 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1款(
   第150條)、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3年度婚字第88號離婚事件辦理。
  二、應送達之家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
       院書記官保管,被告阮氏鸞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三、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10日下午3時整,在本院家事
       法庭(法院地址:屏東市棒球路9 號)開言詞辯論庭,被
       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黃晴維



 

  • 發布日期:113-07-03
  • 更新日期:113-07-03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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