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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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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16569號蔡勝宗即蔡旭騰、蔡春源即蔡新端之繼承人之不動產第1次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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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3日
發文字號:屏院昭民執己113司執字第1656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即共有人蔡春源即蔡新端之繼承人、債務人蔡旭騰即蔡勝宗之不動產第一次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16569號債權人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蔡旭騰即蔡勝宗(國內公示送達)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3   日
民事執行處己股書記官洪敏芳
 

  • 發布日期:113-07-03
  • 更新日期:113-07-03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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