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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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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補字第697號郭寶貴之民事起訴狀繕本及補費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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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3年7月5日
                    屏院昭民孝字第112補697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郭寶貴之民事起訴狀繕本及補費裁定各1件
      。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補字第697號代位請求分割遺產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起訴狀繕本及補費裁定,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於上班時間來院領取。


                  民事庭
                  書記官  鍾思賢


 

  • 發布日期:113-07-05
  • 更新日期:113-07-05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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