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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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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15589號張春燕即張泉之繼承人、尤凱賢即張埤之繼承人、張王月秋即張龍瑞之繼承人、張滿堂即張龍瑞之繼承人、張季偉即張龍瑞之繼承人、張宗盛即張龍瑞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113年9月11日第一次拍賣)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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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5日
發文字號:屏院昭民執丁113司執字第15589號(委外案號:113屏金職辰字第22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春燕即張泉之繼承人、尤凱賢即張埤之繼承人、張王月秋即張龍瑞之繼承人、張滿堂即張龍瑞之繼承人、張季偉即張龍瑞之繼承人、張宗盛即張龍瑞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113年9月11日第一次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丁字第15589號債權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張明哲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號:113屏金職辰字第227號,聯絡電話:07-3351278辰組。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5 日

民事執行處丁股書記官林依靜

  • 發布日期:113-07-10
  • 更新日期:113-07-10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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