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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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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62625號田邱美琴之提存分配款函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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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9日
發文字號:屏院昭民執壬112司執字第6262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田邱美琴之提存分配款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62625號債權人周天賞等與債務人邱泰益等人間變賣共有物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主旨:債務人邱上德(歿)之繼承人等人受領之分配金新臺幣1,531,133元正,請辦理提存見覆。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9 日

民事執行處壬股書記官林銀雀

  • 發布日期:113-07-10
  • 更新日期:113-07-10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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