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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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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簡上字第000165號陳弘昌之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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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3年7月12日
屏院昭民天字第112簡上16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上訴人陳弘昌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簡上字第165號給付租金事件。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上訴人陳弘昌得隨時來院領取。
民事庭

書記官  潘豐益
 

  • 發布日期:113-07-12
  • 更新日期:113-07-12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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