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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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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3年度屏小字第000254號王崇權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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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7月11日
屏院昭屏民文字第113屏小25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王崇權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屏小字第254號給付分期買賣價金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王崇權得隨時來院領取。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
書記官 鄭美雀
 

  • 發布日期:113-07-15
  • 更新日期:113-07-15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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