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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84604號潘東靖之拍賣通知(113年7月22日起公告應買三個月)乙件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18日
發文字號:屏院昭民執辛112司執字第84604號 (委外案號:113屏金職未字第15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潘東靖之拍賣通知(113年7月22日起公告應買三個月)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辛字第84604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潘東靖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號:113屏金職未字第159號,聯絡電話:07-3351278未組。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8 日
民事執行處辛股書記官賀燕花
- 發布日期:113-07-22
- 更新日期:113-07-22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