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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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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3年度潮補字第000917號吳信宏之民事裁定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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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潮州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7月22日
屏院昭潮民丑字第113潮補917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吳信宏之民事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潮補字第917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吳信宏得隨時來院領取。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潮州簡易庭
書記官  林語柔
 

  • 發布日期:113-07-22
  • 更新日期:113-07-22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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