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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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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3年度財登字第000011號許博超、分別財產制訂約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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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4月23日
發文字號:屏院昭登字第113財登  11  號
 
主旨:公告許博超、邱淑媛於中華民國113年04月23日登記分別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第105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717號(113年度財登字第11號)
    貳、登記事項:
        一、夫:許博超  
      妻:邱淑媛  
        二、夫妻約定財產制種類:分別財產制。
        三、財產清冊:如附件財產清冊。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13-04-23
  • 更新日期:113-04-23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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