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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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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52號財團法人屏東縣夏都文化藝術基金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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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6月20日
發文字號:屏院惠登字第111法登他  52  號
主旨:公告陳重憲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屏東縣夏都文化藝術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6月2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688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52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1屆董事王泓權、董事吳振復因故辭任,改選繼任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 事     陳協加   
    董 事     游國芳   
      二、繼任董事印鑑。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11-06-22
  • 更新日期:111-06-22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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