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社字第10號社團法人屏東縣客庄人文關懷會設立登記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8月23日
發文字號:屏院惠登字第111法登社 10 號
主旨:公告鍾美玲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屏東縣客庄人文關懷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8月23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706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社字第10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屏東縣客庄人文關懷會。
二、主事務所:屏東縣竹田鄉龍南路8-3號。
三、目的:本會依人民團體設立法,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建立台灣為客庄為地區,關懷人文、服務、城鄉發展為主體。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屏東縣政府中華民國111年5月18日屏府社政字第11118517800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1,0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鍾美玲。
八、出資方法:捐贈。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鍾美玲
常務理事 鍾玄昭
常務理事 鄭安秀
理 事 黃冬英
理 事 鍾東縉
理 事 鍾仁豪
理 事 史稚聖
理 事 高鉅雄
理 事 鍾寬宏
常務監事 鄭達龍
監 事 黃梅蘭
監 事 黃湘鈞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11-08-25
- 更新日期:111-08-25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