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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73號財團法人屏東創生文化藝術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9月05日
發文字號:屏院惠登字第111法登他 73 號
主旨:公告龔秦屏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屏東創生文化藝術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9月0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663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7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為屏東市北平路20號1樓。
二、捐助章程第4條修正,經屏東縣政府中華民國111年8月29日屏府文推字第11152974900號函備查。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11-09-06
- 更新日期:111-09-06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