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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7號社團法人屏東縣向陽康復之友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2月16日
發文字號:屏院惠登字第112法登他 17 號
主旨:公告劉淑惠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屏東縣向陽康復之友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2月1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15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為屏東縣屏東市大武里武成街19號。
二、第5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劉淑惠
副理事長 林淑慧
常務理事 許煥昇
理 事 許兆廷
理 事 葉庭榛
理 事 劉麗珍
理 事 張美滿
理 事 許焜發
理 事 董佶廷
常務監事 嚴惠菁
監 事 黃志文
監 事 古炳耀
三、代表法人之理事:劉淑惠。
四、新任理、監事印鑑。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12-02-16
- 更新日期:112-02-16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