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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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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000098號財團法人屏東縣文化基金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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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9月12日
發文字號:屏院昭登字第112法登他  98  號
 
主旨:公告周春米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屏東縣文化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9月12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61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98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為屏東縣屏東市菸廠路1號。
      二、捐助暨組織章程第4條、第12條、第20條修正,經本院112年度法字第3號裁定准予變更。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12-09-13
  • 更新日期:112-09-13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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