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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社字第000020號社團法人台灣龍鳳會設立登記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7日
發文字號:屏院昭登字第112法登社 20 號
主旨:公告戴宏明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龍鳳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2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742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社字第20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台灣龍鳳會。
二、主事務所:屏東縣萬巒鄉南進路36號。
三、目的: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旳之公益性社會團體,以結合聖武弟子慈悲濟世之力量,興辦道學講習,培育傳教人才,宣揚教義淨化世道人心,促進社會敦風勵俗祥和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內政部中華民國112年11月30日台內團字第1120053359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5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戴宏明。
八、出資方法:由會員大會、理監事會會議同意,由會費或中央政府補助支出。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戴宏明
常務理事 鍾勇龍
常務理事 林勇飛
理 事 林智傑
理 事 林盈秀
理 事 鍾欣怡
理 事 楊靜如
理 事 鄭文泰
理 事 鍾佳文
常務監事 陳正諺
監 事 孫國銘
監 事 羅筱玲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12-12-28
- 更新日期:112-12-28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