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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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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3年度法登他字第000017號高鳳學校財團法人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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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2月19日
發文字號:屏院昭登字第113法登他  17  號
 
主旨:公告黃張源等聲請辦理高鳳學校財團法人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3年02月19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11號(案號為113年度法登他字第1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6屆董事長林再錦辭世,改選繼任董事長、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黃張源     
       董 事     王文瑞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變更為黃張源。
      三、繼任董事印鑑。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13-02-19
  • 更新日期:113-02-19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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