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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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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存字第77號喬維登KIEU, DUY D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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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5 月 8 日
發文字號:(111)存  字第  77  號
主旨:因聲請人喬維登KIEU, DUY DANG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11年度存字第77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12-05-08
  • 更新日期:112-05-08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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