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8 月 15 日 發文字號:(109)存 字第 545 號 主旨:因聲請人受取權人林一心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09年度存字第545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任 全國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