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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存字第476號林東泰、劉金英、林佳潔、龔林栆仔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11 月 30 日
發文字號:(111)存 字第 476 號
主旨:因聲請人受取權人林東泰、劉金英、林佳潔、龔林栆仔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11年度存字第476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12-11-30
- 更新日期:112-11-30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