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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繳費
1.注意事項
-多元繳費方式,因設有多元化繳費期限,如逾繳費期限時,即無法以多元化繳費方式辦理,請注意仍要在法院文書規定之期限內,自行至法院繳費或以匯票方式辦理。
-法院所提供之便民多元化繳費方式,24小時(至多元化繳費期限止),皆可以ATM方式進行繳費,無須親至法院繳費。
-使用任一種多元繳費方式者,其繳款憑證請務必妥為保管。
2.多元化繳費衍生之手續費用說明:
多元化繳費衍生之手續費用為金融機關提供服務所收取之費用,並非由法院收取,日後法院所寄發給繳款人之收據,並不包括此一手續費用在內。
3.繳費狀況查詢
使用臨櫃繳款、自動櫃員機或網路ATM繳款方式者,可至司法院網站,選擇「便民服務」之「多元化繳費服務」,利用該服務中之各項功能,查詢所需之資訊,請多加利用。
- 發布日期:110-04-27
- 更新日期:111-08-02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